濮阳市司法局关于
进一步加强学习《河南省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〉行政处罚裁量标准》的通知
各县区司法局、市直各律师事务所:
为了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,提高律师执业水平,现将省司法厅制定的《河南省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〉行政处罚裁量标准》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:
一、8月9日前务必做到每位律师(含实习律师、律师助理)人手一份《河南省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〉行政处罚裁量标准》(在河南律师网上下载)。
二、每个律师所结合本所实际,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《河南省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〉行政处罚裁量标准》的计划,于8月11日前上报。
三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《河南省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〉行政处罚裁量标准》学习进度表(附后),内容包括每位律师每天学习情况、律师所每周一次集体学习情况。每星期一上报上周学习进度,逾期不报者通报批评。
四、9月份,市局将统一组织《河南省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〉行政处罚裁量标准》内容的闭卷考试。
五、根据考试成绩,结合平时上报的学习进度表,对每位律师、每个律师所进行考评。不及格的律师下一年度将不予考核或暂缓考核,组织学习消极的律师所将进行整顿。
六、学习计划及学习进度表按照要求时间上报,县区所报各县区司法局,市直所报市局律师管理科。
二00九年八月五日
濮阳市律师系统学习《河南省
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〉行政处罚裁量标准》进度表
填表时间: 年 月 日 律师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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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所
学习情况 |
(内容包括:集中学习时间、人员、学习内容) | |